摘要
垄断性软件,在世界范围内盗版率居高不下。围绕着对垄断性软件盗版和反盗版问题,国家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学术界基本上是基于"知识产权保护"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框架下展开的。但这种框架下反软件盗版方式滋长了垄断性软件企业单边定价主义,没有充分考虑软件用户的权益,使得广大用户和国家利益受损,造成每年国家巨大资金流向国外。本文认为垄断性软件应视为公共物品,对于高售价、垄断性软件如微软公司的WindowsXP等软件产品,应按照公共物品进行政府干预下定价,迫使其实行低价销售。这样既保护了软件开发商利益,也兼顾软件用户的利益,才能真正做到公平与合理。
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6-9,共4页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
基金
国家统计局基金项目(LX:2006B29)
盐城工学院科技基金项目(XKR201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