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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等法律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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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5月1日起,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开始施行。新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新法还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出处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1年第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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