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引发了人们对银行机构"太大不能倒"问题的思考,也引发了一些国家对银行业反垄断执法理念与执法手段的变革。当今各国反垄断执法的发展趋向是从结构规制到行为规制,但基于银行业较其它行业的特殊风险与特性,银行机构的合理规模界限等问题的存在,在对银行业反垄断执法时不能忽视结构规制。尤其是针对我国银行业的特点,在金融监管中也应体现结构规制的内容。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21-123,共3页
Law Science Magazine
基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经济法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项目编号:J52101)
亦为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11YS27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