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香港及河北省两地精神科护士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的能力及差异,为进一步做好精神科护士应对暴力行为知识和技巧培训提供依据。方法采用自制调查问卷,以香港和河北省的部分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的护理人员为调查群体,对两地精神科护士应对精神病人暴力行为能力进行对照分析。结果 (1)港冀两地精神科临床暴力行为普遍存在;(2)精神科暴力行为使临床护士感到紧张、焦虑和惧怕;(3)香港各级卫生管理者和护士自身对精神科护士职业安全的关注程度远远高于河北省(χ2=83.03和129.06,P<0.001);(4)处理暴力的能力,包括了解掌握、处理暴力先兆、了解掌握应对暴力行为技巧以及处理危险性暴力行为能力方面,港冀两地护士之间差异有极显著意义(χ2=28.55、87.58、59.73和83.22,P<0.001);(5)应对暴力的效果:港冀两地护士之间差异有极显著意义(χ2=81.78和206.15,P<0.001)。结论河北省精神科护士在应对精神科暴力行为能力、应对效果、领导重视程度等方面与香港存在较大差异,要提高领导和护士自身对精神科护理职业安全的重视,加大对精神科护士防暴知识和技巧的培训,减少精神科暴力行为伤害。
出处
《护士进修杂志》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996-998,共3页
Journal of Nurses Training
基金
河北省保定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项目编号:08ZF0048)
关键词
香港护理
精神科护士
暴力行为
应对能力
Hong Kong nursing Psychiatric nurses Violence Response 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