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事故后失业撞人者应否赔偿?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天津市某公司员工张某被李某驾车撞伤,李某全责。由于伤势严重,张某休病假达4个月,结果被原单位因休假过长解除劳动合同。失去工作的张某“追本溯源”,认为将自己撞伤的李某难辞其咎。那么,这份由交通事故衍生出来的责任,究竟该由谁来负责?
作者 程志明
出处 《伴你同行》 2011年第6期9-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