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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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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雄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时不能充分得到保障的现状,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坚持做到:一是注意开庭审理时是否通知了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近亲属出庭;二是注意在法庭上是否对耒成年被告入使用了戒具;三是注意未成年被告人的智力发育程度和心理状态,对于未成年被告人情绪严重不稳定,不宜继续接受审判的,可以建议法庭休庭。待情绪稳定后,再开庭审理。
作者 宁贺清 路娟
出处 《方圆》 2011年第11期76-76,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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