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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干股“借”巨款的国土部副司长 原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案标本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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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2月2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国土部调查处处长、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有期徒刑十二年。温明炬,辽宁省盖县人,生于1963年,早年毕业于阜新矿院,后任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成立国土资源部。2006年,温明炬开始担任该部副司长一职。
作者 阿宁
出处 《检察风云》 2011年第12期28-31,共4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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