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3年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法》)及目前制定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反(修)》)均强调了《反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但就具体保护模式的规定却不明朗。本文从"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出发,讨论此类行为的性质、要件、责任方式等关键问题,从而使《反法》同其他相关法律一同发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
出处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6期19-20,82,共3页
Commercial
基金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基金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