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1月以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随着"国十条"和新"国四条"的颁行实施,全国各地又出台了许多地方性配套细则。这些政策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政策变化而导致的房屋买卖纠纷明显增多。当政府政策变动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时,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有助于矫正合同双方利益的非自愿失衡,保障合同公平。但情事变更原则有其严格的适用条件,需要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点对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详加探析。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94-97,共4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