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权语境下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侧重的是征税权、收税权和用税权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配置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强调央地事权法治化是央地税权关系法治化的前提,事权与税权的匹配是央地关系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并指出通过征税权回归"人大主导";刚性的税权预算;用税权的合理转移支付和"议会型"税权审计监督模式来实现央地关系的法治化。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154-156,共3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CFX056)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08B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