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伦理学的视角来看,民生包含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公民根基性的"生存",二是公民尊严性的"生活",三是公民理想性的"好的生活"。基于对中国当下民生的现状及问题的全面把握,政府在民生制度和民生实践中首先应遵循刚性的公正原则,它既能够一般地解决资源供给的有限与人的欲望的无限之间的冲突,又能有效地解决当下民生中的突出问题。但公正原则的普遍性和抽象性决定了它无法惠及每一特殊个体的需求,强调具体性、关系性、情境性、理解与关爱的关怀原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因此,以刚性的"公正"与柔性的"关怀"为伦理原则的民生制度与民生实践,将最终引领全体公民过上他们所珍视的和值得过的"好的生活"。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45-50,共6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