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努力实现教育公平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宏观背景中,民办学校和教师却不能与公办学校和教师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极大地制约了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也影响了民办学校教师工作热情及其合法权益。面对这样的困境,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逐步完善权利救济体系,加强法律制度的监督落实应是寻求问题解决的必选项,与此同时,适时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无疑也是回应这一难题的治本良策。
出处
《继续教育研究》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53-55,共3页
Continuing Education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