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社会既信奉法治,又尊崇自治。换句话说,一个自由的社会既是一个法治社会,又是一个自治社会。那么,如何确保一个社会既是法治的又是自治的?法治与自治之间的关联究竟是什么?这种关联如何造就一个多中心的秩序?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发展自由社会的一般理论,探究确立一个自由社会的逻辑和制度基础。从辨析法治和自治的要义与原理入手,考察法治和自治的规则要求,澄清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透视它们如何共同作用于一个多中心的社会秩序。
出处
《理论视野》
CSSCI
2011年第6期38-41,共4页
Theoretical Horiz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