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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 5月17日,《新闻采编人员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据了解,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人员自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登记之日起,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被严格限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期限,最严重者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出处 《中国报业》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2-2,共1页 China Newspaper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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