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现代化追求与非遗保护之间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传承及开发利用应遵循怎样的基本原则?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是否都要一视同仁地加以发扬光大?如果有扬弃有侧重,那么甄别去舍的标准何在?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立法的方式明确了我国非遗保护的根本立场与核心理念,从法律角度理顺了非遗保护与社会发展、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了我国非遗保护的"真实性"、"整体性"与"传承性"原则。对中国政府来说,非遗保护的目的绝非是要复活一个农耕时代的古老中国,以全面复兴所有逝去的文化传统,而是着眼于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努力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于中国当下及未来的积极意义,为中华民族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恒久的精神动力。
出处
《中华文化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68-74,共7页
Journal of Chinese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