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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课堂教学的六个“转变”——实施新课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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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教师依照“课程的基本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学,以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三个维度的课程目标。在我们的课堂教学中,是否落实了((标准》要求,我以为可用是否实现如下六个“转变”来衡量。
作者 蔡达辉
出处 《师资建设》 2011年第6期97-9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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