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盈利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是董事长和总经理变更的两个重要决定因素,文章以法律诉讼作为风险控制能力的一个替代,研究高管风险控制能力和高管变更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法律诉讼对高管变更有正向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上市公司遇到法律诉讼之后,国有控股公司相对于非国有控股公司的高管更不容易发生高管变更,说明国有控股公司股权性质的特殊性导致国有控股公司高管更换的原因与非国有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另外,在非国有上市公司中,和法律诉讼相关的高管变更多为非正常变更。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8期11-17,共7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会计准则变更
公司行为选择和证券市场反应"(项目批准号:70802003)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