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不同,融资租赁事实上出租方已经将与租赁资产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承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虽然签订的是租赁协议,但出租方一般会根据承租方的要求购买租赁资产,承租方对租赁资产的使用、维护负全部责任,出租方对融资方提供的实质上是融资服务。因此,按照实质重于形式,承租方应当将融资租入资产视同自有资产进行管理。承租方按照融资租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与资产入账价值的差额是承租方付出的融资费用,承租方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实际利率法在各期进行摊销。
出处
《会计师》
2011年第6期31-32,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