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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含有违背自然规律内容的发明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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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的主题必须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须是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并且能够应用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中指出,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作者 宋洁
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1年第6期86-87,共2页 China Invention &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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