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发〔2011〕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工作,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以下简称Ⅸ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各地的实践经验和做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出处
《中国劳动》
2011年第6期63-64,共2页
China La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