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一个月前,身在外地的我给经销商刘某发过一条短信,要求其在45天内,按5.8元/公斤的价格,给我供应10吨某种农产品,刘某回复同意,但要我付1万元定金。我当即派人送去了定金,刘某也出具了收据。而今,由于该种农产品价格几乎番了一番.经我多次要求,刘某只同意退回1万元定金,就是不愿意履行合同,理由是短信约定没有彼此签名盖章,不比白纸黑字,不属于合同范围,其想履行就履行,不想履行就不履行,我管不了。请问:刘某的观点对吗?
出处
《法庭内外》
2011年第6期60-60,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