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城市居民自治具有较长的历史,但与村民自治比较,其民主自治程度却不如后者。居民自治存在着种种问题,使其民主发展面临重重困境,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重要保障,从法理学的视角为社区居民自治提供法律对策,是摆脱这一困境的重要思路。
出处
《理论界》
2011年第6期58-59,共2页
Theory Horizon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项目名称: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困境及其法律对策研究
项目编号:11XNH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