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我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域使用论证制度在海域使用的审批、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起步较晚,相关导则和规范在指导实际工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需要不断的修改和完善。笔者结合实践工作经验,在总结了2008年《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试行)关于海域使用论证划分等级和依据在指导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2010年征求意见稿的改进和调整意见,提出了海域使用论证的等级划分除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还应当综合考虑海域级别、项目用途、项目规模和是否采取后论证模式等因素的观点,旨在为进一步促进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划分的合理化提供一些看法。
出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1年第5期22-25,共4页
Ocea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