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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取研究生后辞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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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2009年9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我萌生了继续深造的念头,于是参加了2011年的研究生考试,并顺利地被报考的学校录取。可现在我很担忧,我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如果辞职的话,我是否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呢?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1年第6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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