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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监督机制 填补监督空白——建平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监督垂直管理部门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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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切实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促进垂直管理部门严格执法,确保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近日,建平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建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垂直管理部门工作暂行办法》,并在办法中规定了“四个明确”。
作者 张志辉
出处 《辽宁人大》 2011年第5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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