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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的儿子已成年为何父亲还要“受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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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俗话说:一人做事一人当。然而法院的一纸判决却让被告刘庚长傻了眼,明明是他的儿子刘天福犯了法,法院却判决他代儿子承担垫付赔偿款的责任。“我儿子明明成年了啊,为何我还要受株连?”被告刘庚长心里直冒火。
作者 张木生
出处 《乡镇论坛》 2011年第16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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