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类社会问题,已成为全社会亟需解决的难题之一。民办养老机构作为一类重要的养老服务载体,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长久以来,有关民办养老机构的法律法规存在严重的滞后现象,本文将就此进行研究,以期在"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背景下,能站在法治的高度,从民办养老机构所有权归属、非营利性界定和责任承担的角度分析、比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揭示民办养老机构的法律主体归属,促使其健康发展。
出处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第3期59-63,共5页
Journal of Lanzhou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