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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住用地竞得者须配建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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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广东省广州市规定,居住用地竞得者须配建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成后须无条件移交政府。
出处 《资源导刊》 2011年第5期49-49,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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