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与“生态环境”一直都是两个对立的范畴,要想发展经济就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要保护生态环境则会导致经济发展的缓慢。在工业文明下,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生态危机也逐渐加深。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相关环境保护法律的出台必然会起到缓解和预防的作用。但是,环境保护法的出现并不是空穴来风,是有一定理论基础的。生态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就对环境保护法的建设起着重要的影响。本文主要论述了生态经济学中“公地的悲剧”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中“生态人”理念建设的影响。
出处
《学园》
2011年第10期16-17,共2页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