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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分为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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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中国残联4月28日联合发布我国首个关于残疾人认定,以及种类和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该标准自5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标准,我国将残疾人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六类。
出处 《兵团党校学报》 2011年第3期53-53,共1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XPCC of C.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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