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第9号令,对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予以公布,要求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同时废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对工艺装备和产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其中涉及造纸行业的内容摘录如下。第一类鼓励类1.单条化学木浆30万t/a及以上、化学机械木浆10万“a及以上、化学竹浆10万t,
出处
《造纸信息》
2011年第6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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