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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犯罪的自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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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1997年新修改的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了单位为犯罪主体之一,但新修改的刑法典并没有对单位犯罪适用自首制度作出特别的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存有很大的争议。成立单位犯罪自首,除了具备普通自首的两个要件外,还需基于单位的意志。单位犯罪的自首有单位犯罪一般自首、单位犯罪准自首和单位犯罪特别自首三种类型。单位犯罪自首的效力应当适用于单位这一整体以及内部所有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单位意志的认定、单位自首和个人自首的区别,以及单位自首的处罚。
作者 杨毅炯
机构地区 湖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科学教育版)》 2011年第3期21-23,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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