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财政支农极大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但财政支农的天然缺陷导致其不足以实现农民"生活宽裕"这一目标,多种渠道的社会筹资方式应该成为财政支农的有益补充。但各种捐助式、回馈式社会筹资方式也无法达到上述目标。吸引"中介性"企业向农村地区投入经营性资金,由企业指导农户生产并负责销售,激起农民广泛参与,建构起"企业抓两端、农户抓中间"的经营模式,以此来筹集社会资金将有助于实现农户"生活宽裕"的目标。
出处
《广东农业科学》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212-214,219,共4页
Guangdong Agricultural Sciences
基金
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基金(2007S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