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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房屋登记官”不是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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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试行)的通知》,在该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房屋登记官"的概念:通过房屋登记审核人员培训考试或确认,取得《房屋登记官考核合格证书》后,成为房屋登记官,方可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
作者 刘建党
出处 《中国房地产》 2011年第6期24-25,共2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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