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两改一同价”的要求,1998年12月初,我们对乡(镇)电管站的所有职工从人员素质、业务水平、年龄等5个方面进行了逐人考评和财务审计,分类排队,造册登记,掌握了农电体制改革的第一手资料.首先终止全县所有乡(镇)电工的劳动合同,然后按照定编定员标准和电工录用条件及“公开招聘,平等竞争”的原则,对供电所职工实行严格把关,择优聘用.把业务技术精、思想素质好,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骨干人员作为供电所所长候选人.经过全方位量化考核,从中择优任用了19名供电所所长.经过严格审查,对不胜任农电工作和年龄在46岁以上的42名电工予以解聘;年龄在46岁以上的原12名电管站正、副站长办理了退休.优先安排全民合同制职工28名,精减农村电工66名.为了使体改平稳过渡推进,招聘时优先考虑原电管站人员.对从事电力工作10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有技术职称的人员适度放宽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对未聘用和退休的原电管站人员,按其在电管站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将幸福养老保险证和农村社会保险证发给了本人,从55周岁起,到保险公司领取养老保险金260元/月.全县供电所定编职工326名.其中管理人员95名、电工23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