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案件现场包括主体现场和关联现场。就刑事物证技术人员而言,他们工作的首要方面应当尽量在主体现场提取和固定犯罪证据。但由于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并非所有证据痕迹都能在主体现场发现。故此,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刑事物证技术人员也应当将勘查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关联现场上来。勘查关联现场应确定勘查的重要部位,要注意发现现场上的痕迹物证。
出处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3期55-56,94,共3页
Journal of Railway Ministry Zhengzhou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