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观主义,是德国私法学者在本世纪初创立的。我国学界对于外观主义的研究有限,而外观主义对于商法的基本价值追求——保护交易安全又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此十分值得关注。就理论研究而言,外观主义应是商法的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其是指以交易当事人行为的外观为准,而认定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也即公示于外的事实如与该事实的实际情形不符时,则对于信赖该外观事实而有所作为的人及利益应加以保护,以维护交易安全。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1年第12期214-215,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