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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有免税收入并能单独核算的。是否可以扣除免税收入部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J377号)第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机构地区 武汉市国
出处 《税收征纳》 2011年第6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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