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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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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提高运动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我部在总结近几年来试验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
出处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11年第12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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