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教育肩负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制完善的培养目标。探讨和谐社会背景下法科学生适应社会能力问题,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基础,形成面向社会需求的学生能力培养机制,是当前法学专业教育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明确培养目标在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导向作用,明确高校本科教育的办学目标与办学定位,强化人文精神培养,注重法学文化修养提升,加强旨在培养创新能力的实践课程,就能改变当前法学教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现状。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6期235-237,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基金
安徽科技学院教研项目"需求导向型法学专业培养模式的研究--安徽科技学院三位一体法教学改革研究"(批准号:X201068)
安徽科技学院教研项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实践教学研究"(批准号:X201067)
安徽省2010年教学质量工程省级教研项目<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模式改革研究和实践>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