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泽民、李鹏等中央领导同志高瞻远瞩,1997年8月5日作出“大抓植树造林,治理我国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重要指示。两年来,宝鸡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两个“批示”精神,在执行《水土保持法》,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取得了可喜成绩。据统计,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90.4平方公里,新修基本农田126.52千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291.30千公顷;栽植经济林果43.25千公顷;种草43.57千公顷;封山育林30.65千公顷。
出处
《陕西水利》
1999年第6期18-19,共2页
Shaanxi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