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毫无疑问,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产权多元化的积极作用,是重要的改革举措。然而,肆意夸大其功能,势必引发误导改革的风险。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不是为多元化而多元化,而是为了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改制实践中暴露的问题表明,产权多元化必须紧紧围绕改制目的而展开,从产权体系外引入产权竞争的方法有积极意义,但企业产权结构单一还是多元都回避不了经营权层次的调整与改革问题,更离不开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因此,产权多元化远非改革的全部,更不是私有化。
出处
《天府新论》
CSSCI
2011年第4期60-65,共6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资助项目(编号:10CZZ006)阶段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