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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制定的联合规定能否设定处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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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市(某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关于严肃查处公务员酒后驾车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拟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监察局名义印发全市执行,其中规定了公务员酒后驾车应当如何给予处分和具体的处分幅度。请问,以上内容是否可以规定,另外,此规定中是否可以对党纪处分一并作出规定?
机构地区 本刊顾问组
出处 《中国监察》 2011年第12期60-60,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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