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商务部宣布,初裁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保证金为4.7%-29.1%。商务部介绍,认定调查期内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存在倾销,致使我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性损害威胁,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裁决定,自2月18日起,我国经营者在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出处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1年第6期I0002-I0002,共1页
China Hi-tech Enterpri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