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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地方立法的意义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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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5月,国务院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2009年,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从根本上理顺了地方志工作体制,恢复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独立建制,并将《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立法计划,2010年正式进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日程。
作者 李茂盛
出处 《沧桑》 2011年第3期5-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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