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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布镁行业准入条件鼓励并购小型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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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工信部目前发布了《镁行业准入条件》,明确指出现有镁冶炼企业生产能力准入规模应不低于1.5万t,年;改造、扩建镁冶炼项目,生产能力应不低于2万t/年;新建镁及镁合金项目,生产能力应不低于5万t/年。鼓励大中型优势镁冶炼企业并购小型镁厂。准入条件自2011年3月7日起实施。
出处 《现代材料动态》 2011年第6期F0004-F0004,共1页 Information of Advanced Materi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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