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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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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
出处 《江苏商业会计》 2011年第3期I0016-I00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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