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国家赔偿法》在赔偿范围、赔偿标准、赔偿程序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并且历史性地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了国家赔偿范围,彰显立法的人性化理念,进一步实现了美誉为"对宪法承诺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兑现法"的价值目标。但此次法律修改并没有一步到位,在诸多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遗留问题,阻碍着立法人性化理念的深入贯彻。因此,正视与反思此次立法修改,进一步强化立法人性化理念,就需要充分贯彻结果归责原则,进一步扩大赔偿范围;完善配套法规,落实精神损害赔偿;扩大举证倒置范围,保障受害人的诉权;改进先行处理程序,提高国家赔偿的效率。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46-50,共5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