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1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申报的候选示范单位不超过4个,军队各大单位可分别申报1个候选示范单位。对申报的创建单位,各地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将不定期赴部分地区抽查评估工作。省级、军队各大单位评估工作将在8月中旬前完成,具体评估时间自行确定。
出处
《中医药导报》
2011年第6期7-7,共1页
Guiding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Pharm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