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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的使用及其认定——基于《商标法》第三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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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标使用是指,商标使用者在商业活动中连续和真实使用,以该商标得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为目的的使用。其特点有四:在商业活动中公开使用、连续使用、真实善意的使用以及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为目的的使用。衡量商标许可他人是否为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关键是要看是否符介上述商标使用的四大特点,如果符合四个要件,才可以认为是商标的使用。
作者 葛洪义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11期79-79,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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